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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来源: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 访问量:29938 | 发布时间: 2021/9/3 11:11:07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自然资源管理的规定和制度措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草局。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责任分工。县自然资源局对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床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由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2. 关于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的责任分工。县应急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私挖滥采和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领导及分工





姓名:周庭新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党组工作、领导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姓名:贾燕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管理、规划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自然资源信息化、政务公开、组织人事、综合改革、机关党建、群团组织、老干部工作。分管综合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





姓名:自学胜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复垦、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管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整理中心)、执法监督股(执法大队)。




姓名:雷勇

职务: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转用和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土地收购储备、固定资产、招商引资、统战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审批股、开发利用和权益股、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滇中引水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姓名:周德军

职务: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测绘地理信息、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窗口服务建设、营商环境建设、财务、督查考核工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分管法规股、调查监测股(确权登记局)、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财务股)。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扶贫、信息、对外宣传、政务督查、维稳、保密、档案、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

(二)综合股。 统筹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法规股。 组织开展政策调研,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重大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自然资源管理的听证和案卷评查等工作,对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卷合法性进行审查。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措施。调查、调处自然资源权属纠纷案件。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

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管理登记资料。

(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姚安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六)国土空间规划股。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上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姚安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七)城乡规划股。 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贯彻落实有关城乡规划管理政策。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各乡镇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及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工作。承担姚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八)自然资源审批股。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制度措施。编制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依法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和审批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转用和征收征用土地。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核审批和批后监督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核、报批,以及监督实施工作。

(九)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落实土地征收征用政策,拟订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

(十)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贯彻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省级、州级登记发证本区域内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及县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县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国家、省级、州级、县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核、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

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一)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组织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核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制度。负责测绘市场、测绘项目、测绘成果、测量标志和勘测定界管理工作;行使测绘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系统建设和全县自然资源信息系统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和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承担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十二)执法监督股(姚安县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 受理和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及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等工作。负责联系省、州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督查制度,落实自然资源督查政策和工作规则等。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办公时间及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

办公地址:姚安县宝城路73号

五、联系方式

(一)办公电话:0878-6042173,传真0878-6042173

(二)电子邮件:yagtj@126.com

(三)邮政编码:675300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3日更新)